众所周知,酒精检测仪是检测驾驶人是否喝酒的工具,而酒检的数值则是处罚的凭证。然而,承德的一位小伙喝了一瓶啤酒,但在面对自己酒检的结果时却认为民警的做法不公平。
近日晚上,承德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的民警在营子区的重要路段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检查时,民警对一位年轻小伙进行了3次酒精检测,显示的结果分别23.54mg/100ml,19.2mg/100ml,24.6mg/100ml,显然属于酒后驾驶。可面对这个结果,驾驶人却觉得不公平。
小伙子认为自己吹了3次,应该采用平均数值,而不能依据最高的数值处罚。既然有一次没达到酒驾的标准,那他就应该不算酒后驾驶。
按照这位驾驶人的逻辑,3次吹试的结果应该取平均数值为22.4,依据法规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酒后驾驶,显然他已经属于酒后驾驶了。
无论是吹试几次,可确定的是驾驶人已经喝酒了,就不该再开车,虽然数值不高,可这侥幸心理是不该有的。面对民警的处罚教育,这位驾驶人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据民警介绍,许多驾驶人都跟这位小伙有着同样的心理,认为自己喝的不多开车没问题。殊不知,事故发生则是一瞬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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